长沙离婚律师余宇博士

hunyin0731.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协议离婚 > 正文

【长沙离婚律师】能否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

2013-11-04 11:37:53 来源:余宇


【长沙离婚律师】能否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

市民咨询:
   我与前夫罗某因感情不和于今年三月份协议离婚,在协议中双方对财产作了分割,其中一条明确约定婚前属于罗某的一处房产归我所有。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并发放了离婚证。离婚后罗某反悔,房屋产权未能过户。罗某主张离婚协议中的该项规定实质为男方对女方财产的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可以撤销赠与。罗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支持?

【法官答疑】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也就不适用于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案男女双方的有关财产处理的离婚协议,不仅经双方签字同意,而且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也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只要罗某不能证明你们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罗某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支持。
   --------------------------------------------
   长沙离婚律师团队联系电话:0731-85589195  
   联系人:余律师   谭律师
   邮箱:hunyin0731@126.com
   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28号大华宾馆28楼 
   互动博客网站:http://i.sohu.com/home.htm
   http://hunyin0731.blog.163.com/
   http://blog.ifeng.com/6452593.html
   http://hunan148.home.news.cn/blog/
   http://blog.china.com/zh_cn/index.html
   http://hexun.com/19516092/default.html
   http://www.9ask.cn/blog/user/hunyin0731/
   http://yuyulawyer.blog.china.alibaba.com/
   www.yuyu0731.com/admin
   http://hi.baidu.com/hunan148
   http://www.fyfz.cn/

大家都在看

长沙律师:老婆离家出走要离婚,

   余宇调解:老婆离家出走要离婚,丈夫如何才能挽回婚姻?2017年3月4日,余宇律师应长沙政法频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