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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收入高就一定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2012-06-03 11:32:54 来源:
辜女士来电咨询:
我和老公是在网上认识并结婚的,婚后育有一个男孩,现在,我们欲协议离婚,结果,双方在孩子的抚养权上就发生了争执,我老公说,孩子的户口在他这边,他的工资也比我高许多(男方户口在深圳,女方户口在长沙,男方每月有15000元的工资,女方每月只有2500元),我争是争不过他的,这对吗?
婚姻法谭律师解答:
显然,他的说法是不对的。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亲的经济收入情况并不是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唯一的判断标准。
一般来说,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法官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男女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思想品质,有无做过绝育手术,有无不良嗜好,等等;
二,男女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很快,生活压力比较大,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不是夫妻任何一方,而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三,孩子的一贯生活环境:如果双方离婚,但一方生活的小区上学、生活都很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四,孩子的性别:现在,很多的法官已经接受了“同性原则”、“最大接触原则”,女方由母亲抚养更符合其生理特点。这一点在贾静雯争女案中已经得到充分的体现。
五,孩子的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则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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