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离婚律师余宇博士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判断标准
2013-01-14 08:29:39 来源: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判断标准
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判断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不宜共同生活或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除外;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或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或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可予优先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 大家都在看

余宇调解:老婆离家出走要离婚,丈夫如何才能挽回婚姻?2017年3月4日,余宇律师应长沙政法频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