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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离婚律师】收养未登记,没有继承权
2013-12-03 10:33:33 来源:余宇
谭茜茜今年8岁,是谭忠和刘梅的收养的女儿,虽然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经过了公证,也有家族和邻里之间的证明认可,但是没有到相关民政部门予以登记,今年年初,谭忠和刘梅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身亡。谭茜茜作为被收养人,是否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长沙婚姻律师余宇博士: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自登记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收养关系未成立。故从法律上讲,谭忠和刘梅的收养关系没有成立。根据以上法律关系,在2012年谭忠和刘梅因车祸死亡后,相应的继承开始时,谭茜茜就不是谭忠和刘梅的合法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利,但是鉴于谭茜茜现年8岁,且在保险公司依法理赔时可以计算了谭茜茜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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