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律师余宇博士

hunyin0731.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专家说法 > 正文

【长沙离婚律师】单方私下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13-11-18 21:36:56 来源:


【长沙离婚律师】单方私下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

  被告的妻子黄裕向他人借款10万元人民币用于够没两台川路车搞运营,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每月底支付月利息2000元。后黄裕遇害身亡。债权人将黄裕丈夫诉至法庭要求其偿还欠款。被告人以不知情且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开支为由拒绝偿还。

  【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黄裕生前从未与被告商量过要向原告借钱做生意,且黄裕在外搞汽车营运得钱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因此黄裕向原告借款属于黄裕的个人债务,与被告无关。

  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与黄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共同收入及债权债务没有特殊的约定或公证,对该债务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评析】

  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

  1、黄裕向原告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两部川路车进行运营的事实,有黄裕出具的借款作证,双方均予认可。

  2、该债务系黄裕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对当时的债务没有特殊的约定。被告与黄裕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共同收入及债权债务没有特殊的约定或公证,且事后原告、被告已对债务的履行进行协商并清偿部分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因黄裕遇害身亡,被告应对该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被告提出该债务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黄裕所借的,黄裕的收入并未用于家庭开支应属黄裕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同意承担还款义务的主张,因未提供相关证据,本院不予采信。故原告是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偿还债务义务。  
来源:中国法院网

  --------------------------------------------
   长沙离婚律师团队联系电话:0731-85589195   
   联系人:余律师   谭律师
   邮箱:hunyin0731@126.com
   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28号大华宾馆28楼   

大家都在看

长沙律师:老婆离家出走要离婚,

   余宇调解:老婆离家出走要离婚,丈夫如何才能挽回婚姻?2017年3月4日,余宇律师应长沙政法频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