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律师余宇博士

hunyin0731.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专家说法 > 正文

能否让男方一次行支付抚养费

2013-08-28 10:15:59 来源:余宇


能否让男方一次行支付抚养费

  长沙朱女士通过长沙离婚律师热线电话0731-85589195向长沙离婚律师专家余宇博士咨询子女抚养问题。
【长沙朱女士咨询】
您好,余律师。男方工作不稳定,且不要小孩,能否让男方一次行支付抚养费?
【长沙离婚律师专家余宇博士答疑】
   第一,小孩半岁,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第二,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更何况男方工作不稳定。建议让男方定期给比较合适。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长沙离婚律师团队联系电话:0731-85589195    13319569195
  联系人:余律师   谭律师
  邮箱:hunyin0731@126.com
  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28号大华宾馆28楼  

大家都在看

长沙律师:老婆离家出走要离婚,

   余宇调解:老婆离家出走要离婚,丈夫如何才能挽回婚姻?2017年3月4日,余宇律师应长沙政法频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