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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进行财产约定

2013-03-06 15:27:12 来源:


夫妻财产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进行财产约定

夫妻财产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进行财产约定

夫妻财产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进行财产约定长沙史先生通过长沙离婚律师咨询热线咨询余宇博士:

余律师,您好。我和妻子都属于再婚,由于我之前长期生活在国外,离异也有一段时间,各方面都比较自主独立。我和现在的妻子也都各自有稳定的收入,请问依照国内法律可否进行夫妻财产约定,各自的财产和债务归各自所有。帮忙解答,谢谢!

长沙婚姻专家余宇律师解答咨询

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时可以约定,并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同样,夫妻间的财产约定内容和形式也应该符合法律的要求,即:

1、约定的主体要合法。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

2、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得成立

3、约定内容必须合法。约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4、约定的形式必须合法。约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的也有效。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约定,才能按约定处理。

最后余律师提醒,法律之所以要确立和提高约定制的地位,目的之一是要充分尊重个人财产的自主权,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结婚时明确财产归属可减少纠纷。当然,如果夫妻一方持传统观念,坚持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所有、共同支配,而另一方希望约定婚后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双方最好相互协商,相互尊重对方意思,达成共识,避免影响夫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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