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律师余宇博士

hunyin0731.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诉讼离婚 > 正文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自愿赠孩子 离婚索要被驳回

2013-10-18 14:06:48 来源: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自愿赠孩子 离婚索要被驳回

   原告孙某与岳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同意将房屋赠予小孩,并以小孩名义办理了房产证,离婚时被告方却反悔,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近日,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同时驳回被告岳某要求分割房屋的请求,房屋仍归婚生小孩所有。

  1997年原告孙某与被告岳某经人介绍相识谈婚,1999年1月8日登记结婚, 2000年5月26日生一男孩岳某某。婚初夫妻感情尚可。2004年原告购买一辆货车跑运输,2009年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为处理事故,原、被告欠下大笔债务。此后因家庭琐事及债务等问题,原、被告经常发生吵闹,甚至于发展至打架。2011年4月原告独自到外地打工,被告则在家,双方极少联系,俩人分居生活至今。另查明,2005年原、被告在阳曲县城购买一套楼房,当时以婚生小孩岳某某的名义办理了房产证。起诉后,原告称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则称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楼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系自愿登记结婚,婚初感情尚可,但后来双方因性格差异、生活琐事及债务等问题,经常发生吵闹,影响了夫妻感情,继而双方又发生斗殴,导致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之后原告独自外出打工,与被告分居生活,双方联系极少,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故可视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所以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至于被告称夫妻存续期间所购楼房一套,其赠予小孩不是自愿,该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之规定,因该房屋已以婚生小孩岳某某的名义登记了产权,故该房屋属婚生小孩岳宋某某的财产,被告的辩解意见不予支持。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余宇博士,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法律主讲专家、湖南交通频道新闻评论员、长沙市妇联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先后获得教育学博士,法学硕士和教育学硕士等学位,具有法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重专业背景。余宇博士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潜心研究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问题,处理了大量的婚姻类案件,尤其是家庭财富传承和纠纷处理具有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
余宇博士联系电话:0731-85589195

大家都在看

长沙律师:老婆离家出走要离婚,

&nbsp; &nbsp;余宇调解:老婆离家出走要离婚,丈夫如何才能挽回婚姻?2017年3月4日,余宇律师应长沙政法频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