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离婚律师余宇博士
hunyin0731.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过错方有了私生子,就能证明存在《婚姻法》中所说的过错吗?
2012-06-01 22:50:21 来源:
在许多人眼里,发现了配偶与第三者有了孩子,就认为他们之间有同居关系。这也是一种误解。为什么呢?有了孩子,只能证明两者之间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但不能证明有同居的事实。发生多次性行为,可能导致怀孕,发生一次性行为,仍然可能导致怀孕。
综上,配偶与第三者有私生子,不能代表他们之间有“同居”行为,也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赔偿。《婚姻法》中所说的过错,强调的是配偶与第三者存在长期、稳定地关系。
- 大家都在看

余宇调解:老婆离家出走要离婚,丈夫如何才能挽回婚姻?2017年3月4日,余宇律师应长沙政法频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